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),现将索县格桑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索县格桑路建设项目
地点: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索县县城
******人民政府
公示时间:即日起20个工作日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等(详见附件)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