聂拉木县江林美丽乡村旅游景区创建国家3A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要求,对聂拉木县江林美丽乡村旅游景区创建国家3A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,使项目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,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,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。公示信息如下:
一、规划概况
规划名称:聂拉木县江林美丽乡村旅游景区创建国家3A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;
建设地点:聂拉木县中南部的江岗村、宗塔村;
规划范围:本次规划以江岗村为核******居民点,东西两个方向以聂拉木县生态保护红线为界,共同创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,确定景区范围总面积111.49公顷。
规划期限:本规划为中长期规划,规划期限为2024年—2035年,共计12年,分期进行开发建设发展。
近期:2024年—2030年;
远期:2031年—2035年。
规划重点内容:旅游配套设施:游客中心、旅游厕所、观景设施、游憩设施、旅游安全防护设施、标识系统;旅游项目产品:体验性项目、网红打卡点、商业设施(购物、餐饮);交通游线组织:交通方式多元化、交通组织优化、游览线路组织;景观环******居民利益协调、智慧旅游建设、旅游服务提升、旅游营销提升。
二、规划实施单位及其联系方式
******人民政府
联系地址: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聂拉木县烟台路1号
联系人:多吉
联系电话:******
三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******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和商都路交叉口郑东商业中心c区1号楼303
联系人:郭君成
联系电话:******
电子邮箱:"mailto:******">******
四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:公众对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感受、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。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,根据规划目标和定位给予意见建议。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。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本次公示为环评第一次公示,若您对项目有意见和看法,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向规划主持单位、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、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。公众意见表见附件。
六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附件: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
链接:******/s/ae14fd675dc8
七、公众提出意见、建议的起止时间
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,从2024年11月22日到2024年12月5日。
******人民政府
2024年11月22日